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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4月21日,上海市房管局局长王桢对外表示,为保持上海市住房租金水平稳定,上海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据了解,一是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稳定器”作用,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化租金水平,租金在市场化租金九折以下,年度涨幅不高于同期市场化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同时向社会公示,引导市场化出租人合理定价。
二是严禁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并通过加大查处力度和行业自律予以约束。
三是建立住房租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中明确规定,在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可能显著上涨的特定情况下,明确市政府可依法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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