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一些金融机构在公共场所招揽顾客时,采取不良的营销和销售手段。当局通过神秘顾客(mystery shopper)进行调查时发现,销售代表在路演给予不适当的建议,比如他们没有尝试了解顾客是否负担得起产品,或没有强调产品的特征与顾客需求不匹配。
当局也有意规定金融机构只能在商用地点招揽生意,不能在街上和私人住宅区推销。
金融机构只能以预约形式在金融机构或客户的场所预约见面、展开实体的路演、演讲会和研讨会,以及通过数码渠道招揽顾客和推销产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金管局指出,公众经常投诉,有金融机构借“做调查”或“给赠品”的理由接近公众,而不是先让公众知道他们是为推销金融产品和服务。这误导公众,为他们造成困扰。
有意对咨询文件提出意见的公众,最迟可在6月30日向金管局提出意见。
金管局助理局长(资本市场)林端利在文告里说:“我们要确保消费者获得准确的信息、专业的建议,以及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做出财务决策。”为了达到这些目标,以及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金管局提议金融机构采取负责任的推销和营销手法。
随着金融机构逐渐恢复实体活动,并加大社交媒体和线上营销金融产品的力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拟加强对金融产品营销的监管,为此征求公众意见。
因此,金管局提出,金融机构须给顾客更多时间考虑是否要购买产品。
在数码营销活动方面,当局计划规定金融机构加强管制线上广告,以避免传播具误导性的内容。若金融机构委任第三方服务供应商通过线上广告或收集潜在客户的联系方式来寻找顾客,金融机构也须加强管控。
金管局的提议包括,接下来金融机构不可在大街上或私人住宅区招揽顾客,用赠品吸引顾客的推销手段也受限制。
金管局星期二(4月25日)发布两份咨询文件,拟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金管局计划规定金融机构销售代表在公共场所招揽顾客时,须披露身份及所代表的金融机构。
金管局指出,街上推销和上门推销都是在大街上、私人住宅区等地点进行,因此金融机构难以执行有效管控。有销售代表骚扰公众或对公众有不专业行为,如在街上推销时阻碍他人通行,居民也投诉销售代表上门推销的行为,侵犯他们的隐私。
金管局因此提出限制用赠品来吸引顾客的推销手段,在卖产品前不可提到赠送礼品。但金管局强调,金融机构还是可以向顾客赠送礼品来表达感谢或建立关系,如在特殊节日送顾客消费券或其他礼品,以及给予产品或服务的优惠,如现金回赠、飞行里数、会员奖励积分等使用信用卡的优惠。
也有销售代表利用赠品吸引顾客购买产品或买更多。一些销售代表还强调这是限时优惠来影响顾客的决定。这类行为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导致他们冲动购买,或买下超过所需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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