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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邹文久 □陆小溪 通讯员严怡娜)6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辽宁法院毒品审判工作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至2022年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
辽宁法院召开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讯员供图
发布会首先通报辽宁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2018年至2022年,辽宁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0194件,15688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未成年被告人74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为23.5%,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据介绍,辽宁省毒品犯罪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波动下降趋势。其中2022年一审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为1017件,为近五年来最低,受禁毒大会战严打高压和疫情防控影响,毒品案件数量呈上下波动但整体下降趋势。
二是毒品犯罪类型集中。在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中,贩卖毒品案件中的零包贩卖及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反映出辽宁省存在一定数量的毒品消费群体,这也成为辽宁省大宗毒品犯罪不断发生的诱因之一。
三是涉案毒品种类呈多样化。涉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及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等新类型毒品罪逐渐增多,如沈阳地区的羟考酮(泰勒宁)等管制精神药品案件已占沈阳地区毒品犯罪案件近20%。有的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饮料等形态出现,对吸毒人员特别是青少年极具诱惑性。
四是毒品犯罪手段复杂多样。随着信息网络及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毒品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和快递实施毒品犯罪活动,“互联网+物流寄递”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人货分离、钱货分离特征十分明显,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给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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