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撂荒和闲置耕地:现在,很多人都去城里打工,家里的耕地没有人种植,就一直闲置在那里。国家为了推动土地整治与改革工作,禁止搁置荒芜土地、污染浪费土地等行为的出现,在《土地管理法》中第三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规定:土地搁置荒芜三年以上将会被收回。
2、在农田里挖土采砂:有很多朋友建房的时候,想要将宅基地垫高一点,不是去购买而是直接去挖自家的田地里,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还有的人在接近河滨的农田里采砂,同样这样也是禁止的,一旦被发现,轻则罚款重则将土地收回。
3、家庭再无其他成员:如果家庭中个别人员去世,那么其他人则能够继续承包,而如果家庭成员全部去世,那么土地将会被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4、农田里建房:有些地方管理比较混乱,村民有时候没有申请到宅基地,就直接在耕地上盖房,我们老家曾经有一段时间就是这样。这在法律上绝对不允许的,耕地只能是用于农业生产,不能将耕地私自变成宅地,否则土地将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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